為貫徹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耐火材料工業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部發布了《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標準規定了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耐火材料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噪聲適用相應的我國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標準適用于現有耐火材料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耐火材料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